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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申请笔迹鉴定要带走原件吗?

添加时间:2019年4月2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Tags: 刑事司法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人条件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投诉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投诉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司法鉴定人是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有违反《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


二、司法鉴定人员的从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司法鉴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因为司法鉴定程序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违反相关程序,则可能导致其法律效力失败,不能作为证据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办理。






申请笔迹鉴定要带走原件吗?



一、申请笔迹鉴定要带走原件吗


申请笔迹鉴定要带走原件的。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对检材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3、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二、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哪些情形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某些专业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伤残等级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笔迹鉴定、财物价格鉴定等等。所以司法鉴定结论成为法院审理某些案件的重要证据,也可能决定着当事人胜败的命运。当有虾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认定司法鉴定无效: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如果当事人要想申请相关的笔记痕迹方面的鉴定的话,就是由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具体的送检的相关程序,当然在这个送检过程当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相关的材料比如说笔记的原件,这样才能保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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