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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暂缓执行的期限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是否会被监听监录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6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治安拘留暂缓执行的期限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没有具体规定,至于多久结案,看公安机关的具体处理。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是否会被监听监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也就是说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如果侦查机关根据需要派员在场监听,律师可以根据新主张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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