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死缓由哪级法院来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判处死缓后由高级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死缓,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死缓没有适用的独立性,所以刑罚体系中没有规定死缓。死缓只有在对罪犯判处死刑的前提下,才有适用的可能性,可见死刑是死缓的前提条件。凡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犯一般都可以适用死缓;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都不能适用死缓。死缓作为一种刑罚制度没有确定的结果,只有导致两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即经过2年以后,或者改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执行死刑。
根据刑法第48条规定,适用死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罪该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它表明适用死缓的对象和适用死刑的对象均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适用死缓的问题;其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区分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是适用死缓的本质条件。法律对这一条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靠审判机关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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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罪有死刑吗
所谓泄密罪即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该罪没有死刑,一般处以有期徒刑。
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首先要认定该罪的犯罪对象,即国家秘密。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主要包括:
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2、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要区分罪与非罪。
构成该罪,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该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全方面地进行分析,综合地加以判断。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泄露国家秘密又造成损害后果的;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等。
其中,泄露秘密级的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免予或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清楚了吧,目前对于该罪在法律上是不会被判死刑的,当然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判罚那就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处理。大家要对此罪有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法律上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