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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起刑事申诉的条件及期限 刑事申诉的业务流程图

添加时间:2018年5月16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当事人提起刑事申诉的条件及期限

  

  我有两个问题想问:第一,公检法机关把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做刑事处理,怎么办第二,在被关押监狱期间,有人幕后叫一些人到监狱通过辱骂,唆使等方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当事人不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依法提出申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如果当事人认为司法机关将本属民事纠纷的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则可以针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规定的申诉期限内依法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二、关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

  根据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坐牢之人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如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依法无效;如果该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但属于违背他人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合同,则该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法律赋予因该合同而受到损害的一方依法撤销或变更该合同的权利,只有该合同最终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该合同才归于无效。

刑事申诉的业务流程图

  刑事申诉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图就是刑事申诉的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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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归档:同义词为存档,指将处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事情或文件经系统整理后交档案室保存备案的过程。

  归档,是指文书部门将办理完毕且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档案室或档案馆保存的过程。归档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制度,又叫;归档制度;。

  2、审查:;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民政部门审查后报上级民政部门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民政部门。上级民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3、结案是指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

  知识延伸:

  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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