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死刑犯能用钱来买命吗
对于这种提法,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判死刑的理由不足够充分;
通过诉辩双方的辩论,使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分歧,且任何一方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法官;
通过法庭调查,使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的刑讯逼供或程序上不合法的情况浮出水面,但认定当事人犯罪的证据又不能根本推翻;
暴力犯罪中民事部分得以调解解决,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放弃追究;
职务犯罪中主动退还全部赃款,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死刑案件不是都能够通过钱来摆平的,案件中必须要存在一个钱与刑的“关节点”,而这个关节点则要求具有丰富辩护经验的律师从复杂的案件里寻找,找到了,钱就能买命,找不到,有钱也买不了命。
相关知识
哪些人不能适用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孕妇犯罪会被判死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
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这种怀孕的妇女,都不应为了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如果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也不能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时指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如果审判时没有发现其怀孕而做了死刑判决,在执行前才发现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
精神病人需要负刑事吗
1、完全无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能力不负刑事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
3、限制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对“孕妇会被判死刑吗,精神病人需要负刑事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