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的规定,刑法中每一个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都可以参照这规定。下面,就来为你解答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对于刑法中四百多种罪名的认定,每一个具体罪名的犯罪行为的成立条件都需要符合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这四个方面才能认定属于犯罪。关于犯罪行为的掌握对于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述同案犯能否从轻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供述同案犯如果是侦查机关还未掌握的过线,是属于立功的表现,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供述同案犯如果是侦查机关还未掌握的过线,是属于立功的表现,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