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鉴定无精神病程序是怎样的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定义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 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 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 劳动改造的罪犯
6. 劳动教养人员
7. 收容审查人员
8. 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无精神病的司法鉴定程序在有关的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细节操作还是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了解,只要自己在具体事情的处理中按照有关的要求来做就不会出现问题,不过此类问题的处置需要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否则会缺乏证据的上的合理性。
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则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措施。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受理破产公司的法院进行申报债权。所以如果公司破产了是无法强制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如果到期无法偿还借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及时是在有诉讼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如果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并且企业所有的资金也不够偿还债务的,可以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企业无法清偿借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如果该企业已经解散,但没有清算完成的,同时资金无法偿还借款的,则负责清算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强制执行主要是指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 查询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及其他活动,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但人们法院在冻结时不能冻结被执行人存款中有指明用途的款项,但如果被执行人利用专用资金来逃避冻结措施的,则法院可以冻结。冻结期最长为6个月;
2、 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义务的,法院可以扣除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相应收入。除了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费之外。法院在作出该项决定时应当向被执行人的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查封、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有权查封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但查封只是一种临时措施,其他人不能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其他处理;
4、 被执行人拒绝向法院交代自己真实的财产情况的,故意隐藏财产的,法院可以发出 搜查令,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发现有应当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应当作出相应的裁定,并且查封、扣押财产。
5、 强制被执行人执行法律判决书的决定,法院的执行人员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强制被执行人执行相应的义务;
6、 强制被执行人交出判决书规定的应当交出的财物或者其他。如果被执行人不愿意当面提交的,可以将要提交的财物提交给执行人员,再由执行人员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