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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添加时间:2016年6月15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异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异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均独立对外履行鉴定职责,形成的鉴定结论属于法律上的证据,各个鉴定机构之间没有级别区分。


鉴定机构可以独立承接合法的委托者的司法鉴定申请,对委托者没有地域的限制。即:只要是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国内任何地域的任何鉴定委托,但要经过公安部门的同意后在进行法医和司法鉴定。


二、司法鉴定程序


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1、核对委托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3、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1、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2、审查鉴定材料


3、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在中国司法鉴定申请,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发生工伤,或者是一些其他的伤害的当地来进行申请的,所以不存在着一个异地申请的状况,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的存在,可能会需要异地申请,这个时候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一、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二、当事人应该在接到裁决书后多久内提出二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三、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


1、一审判决没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只要做出就生效。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二审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即使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章。


3、近期的民诉法修改中正在研究小额案件一审终审的事宜。


和民事诉讼活动相关的程序法当中,对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没有给出明确的依据,只不过在其他的关于举证规则的法律条例当中有所提及。二审的时候如果有必要申请司法鉴定或者针对一审过程当中的司法鉴定提出异议的,一定要及时的跟自己的代理律师沟通,代理律师一般都会给出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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