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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案外人能否申请笔迹鉴定

添加时间:2016年4月19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异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异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均独立对外履行鉴定职责,形成的鉴定结论属于法律上的证据,各个鉴定机构之间没有级别区分。


鉴定机构可以独立承接合法的委托者的司法鉴定申请,对委托者没有地域的限制。即:只要是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国内任何地域的任何鉴定委托,但要经过公安部门的同意后在进行法医和司法鉴定。


二、司法鉴定程序


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1、核对委托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3、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1、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2、审查鉴定材料


3、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在中国司法鉴定申请,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发生工伤,或者是一些其他的伤害的当地来进行申请的,所以不存在着一个异地申请的状况,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的存在,可能会需要异地申请,这个时候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案外人能否申请笔迹鉴定



一、案外人能否申请笔迹鉴定


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二、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我国的法律对这类相关的司法鉴定也有相关的规定,规定相关的司法鉴定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时一定要到相关具有鉴定资质和相关的出具鉴定报告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办理。通过相关的鉴定结果,上报相关的案件办理机关进行相应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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