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为例,被告人一般关押在市县级看守所,二审开庭,押送被告人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地区。
而且相对于原来的书面审理,工作量将成倍增加。正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底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各高级法院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开庭审理死刑第二审案件所涉人、财、物保障及相关问题。"
据报道,为落实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截止今年5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增补了46名审判人员和法警,并从各业务庭遴选出10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调入负责死刑案件二审的刑一庭,对所有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严格学习培训。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刑一、刑二庭增加了18个编制,调整、增加了合议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努力争取,该省人事厅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已同意山东高院增设一个刑事审判庭,增加30个编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从各基层、中级法院选调了10名优秀的刑事审判法官,专门办理死刑案件二审,并为刑事审判人员专门配备了手提电脑,为刑事审判庭新购了6辆公务车,方便出差所用,省法院为争取经费,专门就此向省委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再以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为例。
据悉,为配合这一工作,在中央编制部门的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新设立了3个刑事审判庭,加上原有的2个刑事审判庭,使刑事审判庭达到5个,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大规模地从地方法院、专家和律师队伍中物色法官,计划增加法官数百名,可想而知,这将是一个怎样的开支。
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对死刑案件中的人权因素的日益关注,将来死刑案件的成本还必将进一步提高,如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要求。
那些还保留死刑的国家必须保证每一个死刑犯都有请求赦免的权利,如此,死刑案件的程序会更复杂、耗时会更长;又如,现在不少人都主张在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上应当达到高出普通刑事案件的程度,尤其应当有DNA这类科学证据,这无疑需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
正因此,我国有学者不无道理地指出:当死刑的成本成为我们社会的不能承受之重时,距离死刑的废除也就不再遥远了。
死刑的积极作用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适用死刑的罪名: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刑为例: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五日。因此,死刑犯实际上有15日的上诉期。
如果死刑犯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之日起,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受到中级人民法院的材料后,高级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核准的裁定。这个期限法律上没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对全案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死刑执行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死刑执行命令,逐级送达至执行死刑的法院。在受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由该法院执行死刑。
提醒您,如果该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作出的,死刑立即执行。不用经过如此之多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