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再审程序
刑事再审
民商再审
犯罪状态
罪罚轻重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名分析

再审程序刑事再审民商再审犯罪状态罪罚轻重死刑复核取保候审诉讼指南法律规定司法鉴定刑事诉讼罪名分析死刑知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911056513
联系人:张涛
北京 北京

#year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有哪些?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添加时间:2015年3月20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在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只有造成了轻伤、重伤或死亡情况的,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那实践中要是因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是重伤呢?此时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刑事专业律师,该律师擅长办理刑事类型的案件,在从业多年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及人脉,非常熟悉刑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了较多不逮捕、不起诉、刑事和解、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减刑改判等刑案,擅于用律师和检察官的不同视角对案件进行“双重审查”,并提出有分量的、易于打动检察官、法官的辩护观点,能最大限度为处于弱势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year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按下列情形处罚:

  (一)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且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造成十至七级残疾的,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造成六至三级残疾的,处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造成二至一级残疾的,处六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上述第(一)、(二)、(三)项情形中,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year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 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符和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

  1、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

  2、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张涛律师,刑事专业律师,以“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为办案理念,执业十多年来,张涛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既得利益与可得利益,保护当事人的辩护权得到有力的行使,确保当事人能够在公正公开的审判下获得罪轻、无罪的判决。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1105651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