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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私闯民宅报警了会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4年2月13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



一、对司法鉴定通则异议怎么办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二、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对于司法鉴定的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特别是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认定上,如果有异议的,则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但对于司法鉴定相关情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的。






私闯民宅报警了会如何处理?

一、私闯民宅报警了会如何处理


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受害人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一般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司法解释


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我国法律上对于私闯民宅的犯罪事实处理是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处理的,对于犯罪事实轻微的,不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的,则是可以不进行刑事处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存在异议的可以进行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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