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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添加时间:2013年12月6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立案材料的接受

  1.对立案材料均必须予以接受


  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第4款规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报案、控告、举报均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第85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3.严格区分诬告与错告


  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4.保障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并满足其合法要求


  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根据第84条、第85条之规定,有关立案材料的接受须注意之点,可概括如下:

1. 对立案材料均必须予以接受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 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第4款规定:“犯罪人向公安 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 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 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 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2. 报案、控告、举报均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第85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3. 严格区分诬告与错告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4. 保障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并满足其合法要求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YPw广东刑事辩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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