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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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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要求?医疗事故收费原则

添加时间:2013年6月17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要求?

  对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提出申请是司法鉴定的第一道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司法鉴定提请实行与举证责任相一致原则,凡是有举证责任的诉讼当事人和侦查机关均有司法鉴定提请权。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知识: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李__,男,汉,住_县_村_社。


  申请人:胡__,女,汉族,住_县_镇_村_社。


  委托代理人:毛__,__事务所律师。


  杨__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__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本文主要介绍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一、鉴定的受理


  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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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收费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首次鉴定;省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为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可收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对于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由于其地位的特殊性,并不担心其的结果会受其他影响,因此法院在审判时对其的鉴定意见采纳性较高。好了以上就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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