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放出来后,并意味着可与随意活动,更不是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没事了,不用判刑了。事实上,通过取保候审放出来的犯罪嫌疑人,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监外等候法院审判。若犯罪嫌疑人不清楚甚至未按照相关规定处事的,后果往往极其严重。
取保候审不代表已没事
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性质与拘留、逮捕等没有显著的不同,所以说取保候审实质上只是将本应在监狱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换种方式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罢了,与判不判刑、有没有事等等都没关系。如果法院最终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这样没事了,甚至还可能拿到一笔国家赔偿。但如果最终查实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是要判刑的了。
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的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上述规定,相应的公安机关就会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处于罚款,然后要求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如果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就会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将犯罪嫌疑人重新收监,在看守所或监狱内等候法院判决。
要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问题的,又未能解决的,建议最妥当的做法就是联系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有关取保候审的有关事宜,以免因为一些小问题,让好不容易才出来的人,重新回到看守所甚至监狱里面。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的决定时,都会责令其交纳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但并不是取保候审一结束保证金就可以退回。
首先,保证金在交纳之后主要会有退还和没收两种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此是非常清楚的认识的,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保证金是会退还的,具体来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当然,也不能否认有些人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不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逃离居住地,或者是为了证明罪轻或者无罪而伪造证据、毁灭证据。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说明其自愿选择了让已交的保证金遭受损失。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之后,可以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
其次,犯罪嫌疑人、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是应当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被保证人在上签字或盖章。
需注意,公安机关截留、挪用、擅自没收保证金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不退还应当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可以抢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于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受到之日起事务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最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问题一般由行为人自行解决,碰上了恶意没收或是不退还的,因情况较复杂,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