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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是怎样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

添加时间:2018年4月27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重大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是怎样

  我国依法治国国策的基本原则是违法必究,犯法必定处罚,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处罚方式中行政处罚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处罚方式。针对不同案件行政处罚的处罚方式也有所不同。那么重大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呢重大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是怎样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带来介绍。



  一、重大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二、行政处罚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三、重大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确需拟定高于或者低于上述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应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30日后方可实施。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重大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是怎样的内容。在上文中所提到了的重大行政处罚的金额界限,希望对您的理解能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于重大行政处罚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律师,我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

  我国对于犯罪的处罚一般就是罚金以及拘禁这两种,有时候在刑事处罚中还包括罚金和没收处罚,有些人并不知道其中的区别在哪里,想必大家都比较了解,那么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二者同属于财产刑,但性质不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


   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此外,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没收财产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三、没收财产范围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对于不法分子我国的法律是予以严惩的,不管是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一种法律惩罚,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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