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下文将会就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如何缴纳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问题分析,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第七条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第八条 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第八条 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第九条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我国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时缴纳的保释金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因为保释金的作用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可能性,如果嫌疑人保释以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没收嫌疑人家属所缴纳的保释金。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