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通常来说,我们都是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实施的一系列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叫做单位犯罪,这种犯罪行为是要负刑事的。单位犯罪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活动,一般采取双罚制的惩罚制度,那么单位犯罪什么时候单罚制度呢
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4: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上文对单位犯罪什么时候单罚制度的相关介绍,总的来说,一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重损害了他人利益的,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等一系列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启用单罚制,对个人进行判刑以及罚款。
累犯与再犯在刑法中,是很相似的两个名词,累犯是指已经犯过罪,但是过了一定时期又犯罪的罪犯,再犯是我们说的再次犯罪的人。累犯与再犯还是不同的,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累犯,是指因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刑罚结束后在一定时期又再犯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被判有期徒刑以后,已经执行刑罚结束后,但是在5年内又再犯罪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犯罪是因某种特定罪罚接受刑罚的处罚了,但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罪犯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下面介绍一下累犯与再犯的概念:
累犯与再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一般来讲,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就是已经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在未来的实施犯罪的时间上没有具体的要求,既可以在前罪还在执行期间就又犯罪了,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的某个时间再次实行犯罪行为。累犯和再犯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不是初次犯罪,犯罪行为都在两次或者两次以上。
那么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累犯所犯罪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每个罪行都说故意主观犯罪。再犯所犯的罪行不是一定故意犯罪。
累犯所犯罪的两次或两次以上都必须要受过一定的处罚和刑罚。再犯不要求所犯的罪行一定受到过刑罚。
累犯所犯的后罪,必须是在前面的罪行已经刑罚执行完了的以后的特定期限内,而再犯的前后罪之间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后罪何时犯罪时间是没有要求的,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
以上就是关于累犯与再犯的相关知识,还有累犯和再犯的相同点和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