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保释指的是在当时人被捕的情况下,给这个被捕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担保或者其他的可以接受特定条件而将这个被捕的当事人进行释放的一种制度。被捕的人为保释所交的金钱被称为保释金,在中国也被叫做为保证金。向公安机关缴纳保释所需的保证金,不可以被说成通过金钱的方式来换取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的一个人身的自由,而是说要求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用金钱来当做是一个担保,以防止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逃避警方的侦查、法院的起诉和审判,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主动到案的话,是可以退换给者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所交的保证金。
但是,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有以下几个情节的,将不会退还保证金。那么在保证金到底要不要退还的这个问题上,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应该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个,该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在没有得到有关的执行的部门的许可的情况下面不可以擅自离开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所居住的市或者县城;如果是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许可是可以离开的。
第二个,该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在被法院活着是公安机关人员传讯的时候应该及时主动的到案;
第三个 该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不允许使用任何的形式或者手段干扰或是扰乱证人作证;
第四个,该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这个被告人不可以毁灭该案件的所有相关证据、也不可以自己私自伪造证据或者与其他人进行串供。
一、刑事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二、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在实践中,不少家属在亲人犯罪后,都会希望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让亲人暂时不用被刑拘,而想要办理取保候审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而法律中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12个月的,不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