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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规定 湖北公安机关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添加时间:2013年6月14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规定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如果遇到嫌疑比较大的犯罪分子,那么就会将其进行刑事拘留,嫌疑人的家属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是保证人,防止嫌疑人逃跑以及毁灭证据,那么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规定

  :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二、保释金的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上签字或者盖章。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

  我国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时缴纳的保释金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因为保释金的作用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可能性,如果嫌疑人保释以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没收嫌疑人家属所缴纳的保释金。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湖北公安机关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人民网武汉4月14日电4月13日,湖北省公安厅宣布,通过两个多月的专项督导,全省公安机关共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44.1万元,全省13个市州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据悉,湖北省公安厅从2月1日起开展了;取保候审执法问题专项督导;行动。


  行动中,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收费不开票据,部分案件;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等问题被一一查证、整改。


  同时,湖北各地借此契机,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执法制度。武汉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取保候审备案制度,对取保候审的方式、保证金的收取、没收、取保后侦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追究,按照、等有关规定,追究了36人的执法过错。


  特别是对;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的案件,各地督办行动专班实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潜江市公安局建立主办警官制、取保候审集体议案制和跟踪督办制,先后出台了和,对主办警官资格的取得、职权与、考核与奖惩都作了明确规定。京山县公安局实行取保候审分管法制副局长审批一支笔制度,严把案件审批关。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沙洋县公安局实行取保候审案件;催办提醒;制度,有效地减少了取保候审期满不解除和保而不侦的问题。


  据悉,针对检查督导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湖北省公安厅将继续跟踪督办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一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省厅执法巡察组也将重点加强巡察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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