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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罚金认定是怎样的 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

添加时间:2013年3月7日   来源: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zsssls010.maxlaw.cn/

 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非法经营罪的罚金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是起着一个宏观调控的作用,因此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经济的法律,那么对于违反市场经济的非法经营罪有哪些规定呢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非法经营罪的罚金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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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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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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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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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法经营罪的罚金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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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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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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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非法经营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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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经营罪是写入我国刑法的罪行,因此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审判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同时国家对于非法经营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非法经营罪的罚金认定是怎样的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

  在我们任何一个人触犯了我国法律的时候都会受到我国司法机关的惩罚,惩罚力度大的处以拘役甚至是死刑,处罚力度小的就是拘留处以罚金。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罚金以及行政处罚的区别。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的相关内容。




  一、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款,是强制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违法分子,在15日内或者当场缴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方法。


  二者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的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而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而罚款则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罚款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但是,对于犯罪分子,刑事和行政是并行的,此时,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二、罚金特征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原则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的全部内容。法律对我们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身份或者是财力而有所不同,违反了法律就是会遭到处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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