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并处罚金的怎么计算以及数额怎么确定
罚金刑的数额确定:
1、 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刑、限额罚金刑、无限额罚金制。其无限额罚金制比较普遍。
2、 刑法虽然对其最高数额一般没有限制,但对其最低数额则有所限制,原则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数额不少于500元。
3、 数个罚金刑的数额计算问题:对于数罪分别被判处数个罚金刑的,应把数个罚金罚数额总和相加,收取总额。如果被判处数个罚金刑及没收财产的,合并执行。如果是数个罚金刑及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部分犯罪处罚金的数额计算:
1、 最低罚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罚金数额为犯罪数额的2倍。
2、 没有犯罪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犯罪数额的,应当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3、 根据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罚金数额的多少可参考宣告刑期的长短确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 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此类推。
4、 在宣判之前已实际缴纳的,判决书中应写明"已缴纳"。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并处罚金的计算方式以及数额的确定方面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罚金的概念和裁量原则
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
当今世界各国的刑罚体系一般均包括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四大类。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由于罚金是刑罚种类中的一种,它只能由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适用。由于罚金刑以剥夺犯罪人的金钱为内容,所以,它只能适用于经济犯罪和以营利、贪财为目的的犯罪,对少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也可以适用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的适用对象
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其他故意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四种: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在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中,都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罚金作为附加刑,既可附加适用,又可单独适用。某些犯罪,刑法分则规定单独适用的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可选择的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我国刑法中的并科罚金,几乎都是必并制。也就是说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犯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须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